近期,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陈斌律师、杨雨晴律师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书有“崇法明德 鼎信天下”“尽心尽责 律师典范”,深刻表达对两位律师的专业性及责任心的肯定。
早在2013年,委托人A公司与港澳台自然人独资公司B公司就某服装产品的品牌代加工及网络销售合作达成协议,甲方一次性预支合同款若干万元。后因全球疫情爆发,双方合作推进困难,双方公司就此前货款交易进行多次对账,并对预支货款比实际收到货物多出的金额进行了书面确认。A公司多次向B公司索要该笔款项无果,B公司甚至在律师指导下,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协议,通过发货将多出的货款抹平。
面临上述困境,委托人至我所咨询陈律师、杨律师,希望通过诉讼为自身争取正当权益。
本案不利因素在于案涉合同部分关键条款表述模糊,被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存在一定的可能性。而在当时的行业环境下,委托人继续收取货物毫无意义。陈律师、杨律师结合案情及委托人诉求,迅速确定代理思路——双方已通过结算达成解除协议的意思一致的,B公司无权要求继续履行协议。
按照已经确定的代理思路,两位律师在诉前及立案初期跟踪指导委托人与B公司进行沟通。该部分沟通内容对后期法官确认双方已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具有重要作用,最终判决认定案涉协议已经解除,委托人预支的多余货款应当如数返还,并支持了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至此,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得到了全部支持。
“崇法明德 鼎信天下”“尽心尽责 律师典范”,这十六个字包含了当事人对陈律师、杨律师及京师南京律所的感谢和认可。在案件繁杂的程序和证据中,正是代理律师的坚持不懈、尽心尽责,才争取到了最终的胜诉结果。京师南京律师办案一直秉承不畏困难,真诚服务,坚持不懈,追求卓越的原则,用严谨办案,诚信服务来赢得社会口碑,依法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合法权益。
律师简介